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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俗唱法 划分不科学的产物?

2000-07-20 来源:生活时报  我有话说

正当大家为美声、民族、通俗三种唱法的划分科学与否争论得不可开交时,一种被称为民俗的唱法日前又呼之欲出。对此,老作曲家吕远表示,“现在提出的民俗唱法其实是三种唱法划分不科学导致的必然结果”。

吕远认为,任何一个民族的音乐文化,都包含雅文化和俗文化两个方面。就声乐艺术而言,有在统治阶级阶层和专业艺术家长期提炼的高雅传统演唱方法及其作品,也有存在于广大人民群众中自由自在的,因而也常常是自生自灭的各种“通俗”唱法及其作品。这两方面在常常互相影响互相吸收的同时,又在与其他民族的声乐艺术间互相影响和互相吸收。其中,美声唱法是我们从欧洲——主要是意大利——吸收进来的一种对音色、音域、音量等具有较全面规范的声乐品种,在它的影响下,我们的声乐界逐渐形成了我们民族的美声唱法。为了推动中国声乐事业的发展,举行一些民族传统唱法、民族通俗唱法的比赛,是应该的。但不应把民族唱法局限为某一种甚至某一部分歌唱家的唱法上,把“通俗”唱法只限定在某几种甚至某几个流行歌星的唱法上。这会导致音乐艺术的片面化,不利于声乐事业的全面发展。

吕远认为,民族唱法是个声乐范畴,它的内涵宽泛得很,特别是中华民族,漫长的历史和众多的民族有着极为丰富多彩的唱法财富,这是不能用一两种唱法而把其它唱法一笔抹杀的。特别是在人民大众现代生活中,总会在与各民族的交流中发生和变化着多种多样的口头文化和“通俗”唱法,是不应只限定在几个歌星的风格之外而不被承认的。尤其不应只用已经“专业化”和占有市场的几种唱法一统天下的。

吕远说,他曾与一位教授争论过:如果只把民族唱法限定在现在的某几位歌唱家的那种唱法上,那么京剧的唱法属不属于民族唱法?那位教授说不属于。他问那属于哪个民族的?那位教授只好说那属于京剧唱法。这样一来,京剧唱法岂不是被从民族文化中剔除了出去?另一次,有的评委对一位民族风格较强的“通俗”组歌手提出否定性的意见,认为她唱得民族味太浓了。吕远又问了一句:“请问通俗唱法是哪国的?”谁也回答不出来。

同时,吕远认为,在声乐比赛中有着“纯”声乐比赛和非纯声乐比赛的差异。前者有时有特定的、严格的规范,例如某些权威性的国际美声唱法比赛。但这同我们和中央电视台举行全国大奖赛的宗旨是不同的。吕远说:“我们搞全国美声唱法比赛,应该是提倡吸收意大利美声唱法的优秀成分形成中国风格的美声唱法,就像我们事实上已经存在了的能出色演唱各种民族和戏曲的歌唱家乃至民族美声学派。而不应是比赛全国谁唱的比意大利人更符合意大利标准。这种性质的比赛最好由有关的专业部门去进行为好。就像我们不能要求意大利政府举行全国性的中国铜锤花脸唱法大奖赛,看谁唱得最像裘盛戎和金少山一样。在现在,既不合国情也不合时宜。”

吕远认为非纯声乐比赛的声种和形式应尽可能宽一些,诸如存在于中华大地的许许多多民间演唱甚至是比较原始状态的演唱创作,也可以给它们一些关注和机会。

吕远强调,不宜把中国的声乐艺术只限定在电视台大奖赛和三种唱法上,也不一定把这三种唱法拉在一起比赛。他说,我多次在当评委时为打分的矛盾规范感到困惑。例如,美声唱法的规范忌“白声”,而紧接着出场的“通俗”歌手满嘴白声,这个分数该怎么打?再如美声唱法规范里忌“喊”,而随后出场的歌星靠大喊以煽情,评委该按什么规范和标准打分?“通俗”唱法常常有美声唱法的“反规范”。而费解的是,评委们竟然能给两个规范相悖的歌手打出了相同的分数,这个分数让观众怎么理解评委的自相矛盾的规范?实在说来,这不利于全体国民音乐素质的提高。这里有可能隐藏着混乱的导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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